欢迎来到: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_广东联科检测集团有限公司

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

发布时间:2024-02-21人气:1330

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无〔2023〕252号),相关要点如下:

  1. 通过直连通信方式实现遥控、遥测、信息传输功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,应当使用下列全部或部分频率:1430-1444 MHz、2400-2476 MHz、5725-5829 MHz。
    其中,1430-1444 MHz频段频率仅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遥测与信息传输下行链路;1430-1438 MHz频段频率专用于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或警用直升机,1438-1444 MHz频段频率用于其他单位和个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。

  2. 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实现遥控、遥测和信息传输功能,只能使用2400-2476 MHz、5725-5829 MHz频段频率。

  3. 通过雷达实现探测、避障等功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,应当使用24-24.25 GHz频段的微功率短距离雷达设备。
    该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》(工信部无〔2015〕75号) 同时废止。


标签:

广东联科检测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
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坑社区福前路257号勋立物流园A栋西侧和B栋3楼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电话:0755-33170152
  • 联系邮箱:peter.zhu@Linteklab.com
广东联科检测集团有限公司

Copyright © 2018-2020 PbootCMS All Rights Reserved. 粤ICP备2022137115号-1 XML地图

广东联科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扫一扫咨询微信客服
在线客服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0755-33170152

微信咨询
广东联科检测集团有限公司
返回顶部